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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全部完成

截至2023年9月14日,出席中国共产党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酝酿、推荐、选举和资格审查工作全部结束。

自2023年8月学校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启动以来,全校各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出席学校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换届纪律“十严禁”》等文件,根据代表名额、条件、差额比例及指导性结构等要求,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办法进行酝酿提名和民主推荐,提出了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学校党委沟通后,研究确定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后,研究确定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进行了公示。在综合所辖各党支部、广大党员的意见以及考察意见和公示情况后,各选举单位研究提出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370名,报至学校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经学校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批复同意,9月10日至9月13日,全校22个选举单位先后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差额选举,共选举产生了各单位出席学校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300名。

9月14日,学校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选举情况报告和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经审查,各选举单位在酝酿、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以及代表差额选举过程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切实体现选举人的意志,程序规范、组织有序,选举产生的300名正式代表人选均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且全部符合代表条件。当选的正式代表中,中层以上干部代表占41.33%、一线教职工代表占48.67%、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占5%、学生代表占5%,代表中,女性代表占40%,校级以上先进模范代表占46%,50岁以下的代表占62.33%。代表组成结构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发布时间: 2023-09-16  | 通讯员: 党委组织部 )  | 责任编辑: 沈致远  | 浏览次数: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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