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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章程(2022年修订稿)》经省教育厅核准发布

近日,《南京中医药大学章程(2022年修订稿)》经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省教育厅核准,正式公布实施。

学校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党委全委会会议审定,审慎修订,形成《南京中医药大学章程(修订核准稿)》,报省教育厅核准。

《南京中医药大学章程(2022年修订稿)》由序言、总则、学校职能、治理体系、教学科研机构、教职员工、学生、校友、外部关系、保障体系、学校标识、附则等部分组成,共十一章八十二条,12077字。本次章程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主动对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贯彻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和中医药的重大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融合新时代新发展新要求;融入学校办学治校理念、“双一流”建设成效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本次章程修订于法有据,稳妥审慎,既保持章程的稳定性,又立足学校实际和特色,充分吸纳学校改革发展的实践成果,体现前瞻性和引领性,为未来发展留出制度空间。

大学章程是学校的根本性、纲领性文件,学校将以《南京中医药大学章程(2022年修订稿)》的实施为契机,建立健全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校,全面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 2022-04-21  | 通讯员: 发展规划处 )  | 责任编辑: 周璐  | 浏览次数: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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