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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12月30日,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听取第六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构建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细则》,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校领导、党委常委出席会议。校党委书记程纯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有力保证。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和精髓要义,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对党纪法规的敬畏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牢守住《条例》规定的底线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政治意识与法治思维统一起来,学法、知法、守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推动《条例》落实到位,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会议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本轮巡察按照中央、省委决策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在政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服务学校事业发展、联系服务师生员工、为基层减负、防止“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等方面还存在落差。巡察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法路径,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精准监管,推动“纪监巡审”一体联动,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被巡察单位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紧密结合实际,真改全改实改,绝不能以特殊性为由,打折扣、搞变通。要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深做实整改评估工作,确保整改质量,促进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关系到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的问题,是高校工作的生命线。要深刻认识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战略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面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全育人”体制机制,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贯穿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始终,加快构建目标明确、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切实肩负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坚决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要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制度、建强队伍,加强阵地管理和正向舆论宣传引导,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筑牢广大师生医护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发布时间: 2021-12-31  | 通讯员: 党委办公室 )  | 责任编辑: 周璐  | 浏览次数: 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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