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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

近日,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认定全省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通知》(苏教语〔2016〕1号),我校被评为江苏省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特此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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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4-28  | 通讯员: 校语委办 继教院 )  | 责任编辑:  | 浏览次数: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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