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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党委坚持“三个导向”开展院系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复旦大学连续两年开展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在实践中不断规范考核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明确工作导向,强化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7个方面的责任内容,将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纳入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将述职评议与抓好党委年度重点工作和基层党建薄弱环节整改相结合,细化述职评议重点内容,要求述职必须紧扣主题。在每年年底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向校党委书面述职的基础上,安排一定数量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现场述职,以3—4年为一个周期,实现所有单位全覆盖。

强化问题导向,把从严要求落实到述职评议考核各个环节。校党委对院系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的撰写提出具体要求,统一标尺,逐一审核把关。召开会议现场听取院系级党组织书记述职,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现场提问,对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和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逐一点评。结合实际特别是基层党建工作容易忽视的问题,列出具体指标,要求党组织书记在述职中对下一年度抓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形成“明示承诺清单”,并在下一年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时,对照承诺清单逐一检查。

坚持结果运用导向,积极探索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的有效途径。开展现场评议,受邀参加述职评议会的同志分别填写评议测评表,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现场述职的院系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校党委专门组织力量对其他单位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书面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党委组织部门结合日常考核检查、会前调研和会上点评情况,对院系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将述职评议结果作为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评定的重要内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的人员原则上应进入述职评议考核的前30%,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评议考核情况较差的进行问责。


发布时间: 2016-03-28  | 通讯员: )  | 责任编辑:  | 浏览次数: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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