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进一步加强中药管理,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用药需求与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拟共同制定发布关于加强中药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日前,有关方面委托我校对该指导性文件草拟稿征求意见,以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这也是对我校在医药卫生法律政策领域长期以来所做工作的肯定。
会上,田侃教授首先介绍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宏观构想,并诚恳邀请与会专家发表各自的见解。专家们就征求意见稿积极讨论发言,气氛热烈,纷纷表示这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件大好事,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完善意见,与会专家指出:第一、完善中医药发展的法规体系十分重要,加强对中药产业的监管,以促进中医药产业的发展。第二、中药发展的未来基于人才的培养,需要加强包括中药基础研究、开发、鉴定、管理等全方位人才的培养。第三、民族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加强对民族药发展的规划和管理。第四、专家们还就中药管理的具体内容提出意见,包括包装、剂型、仓储、储备等。最后段金廒副校长做了总结发言:一是建议在法律制度保障的基础上,可以试点推行中药专营制度;二是要加强中药合理用药和用药安全的管理,明确中药的配伍禁忌等可能危害群众健康和中药功效发挥的问题。三是鉴于中药的稀缺性和战略价值,建议国家建立中药储备机制,一方面作为战略储备,另一方面可有效平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