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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整改情况一瞥

让教育科研创新活力迸发

——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整改情况一瞥

 

教育科研活动是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教师非常关心的问题。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作为教育教学课题和成果的管理部门,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在做好其他工作的同时,将重点放在了教育教学课题和成果的管理上,围绕规范、支持、激励三个层面,有针对性地修订和制定了有关管理文件。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规范管理。在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方面,将评审权力下移,实行由二级教学单位推荐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学校重大课题和省级以上课题则由二级教学单位根据限额择优推荐。通过规范管理,保证评审程序的公平公正。

其次,提高资助额度,提升支持水平。今后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课题总经费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按学校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予以配套;总经费不足5万元但达到1万元,分别按当年实到经费的50%30%20%予以配套;总经费不足1万元的,补足至1万元;无经费资助的,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的资助;校级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也由以往的20005000元提高至0.5-1万元,增长额度超过了100%

第三,扩大奖励范围,加大奖励力度。为了激励全校教职员工积极承担教育科研项目,不断提升教育科研水平,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将对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给予0.5万元和0.2万元的奖励。同时对以往的成果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大幅提高奖励水平。今后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并按等次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2万元的奖励。国家级奖,按特等奖100万元、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15万元的额度给予配套奖励;省(部)级奖,按特等奖10万元、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2万元的额度给予配套奖励。教育科研成果奖采取个人申报的办法,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按等次分别给予0.5万元、0.3万元、0.15万元的奖励。国家级奖,按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的额度给予配套奖励;省(部)级奖,按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的额度给予配套奖励。

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将切实围绕优化措施、科学管理这一核心思想,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现有成果基础上,结合整改方案对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进一步开拓创新,并及时在校园网上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接受大家的监督与检验。

发布时间: 2014-01-11  | 通讯员: 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  | 责任编辑:  | 浏览次数: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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