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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1122下午,学校在行政楼416会议室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邀请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明明同志作警示教育报告。警示教育会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家忠同志主持,在校的校领导陈涤平书记、王长青副书记、黄桂成副校长、翟天灵副校长以及全校中层干部、兼职监察员、特邀监察员、人财物重点部门科级干部近100人参加会议。

徐检察长从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态势、全省高校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特点、职务犯罪心理演变情况以及高校工作人员防范职务风险的几点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我校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她指出,目前高校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图书采购、后勤服务及招生考试等环节。党员干部预防职务犯罪,一是要培养良知,二是要体验幸福,三是要权衡利弊、保持警惕,四是要克服侥幸心理。

马家忠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他认为,理想是精神的支柱,信念是行为的动力,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自觉把人生追求带入为事业发展、人民幸福的奋斗之中。二是一定要正确对待名利,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看待个人得失。三是一定要敬畏党纪国法,要切实增强法纪意识,牢牢守住遵纪守法的底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四是一定要自觉接受监督,要正确对待监督,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做一名党组织放心、群众信任、自己满意的党员领导干部。

 



发布时间: 2012-11-23  | 通讯员: 纪委办 陈海丽 )  | 责任编辑:  | 浏览次数: 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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