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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619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416会议室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全体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仪式,签订仪式由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长青同志主持,校党委陈涤平书记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长青同志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背景、意义、作用以及要求作了详细解读说明,工作人员宣读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校领导与44个部门、单位、学院的负责人现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陈涤平书记与党办刘晓主任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吴勉华校长与校办郝达富主任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校党委陈涤平书记在签订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陈书记指出,学校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需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抓好学习宣传,强化领导干部政治责任意识。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践行者、引领者、组织者、协调者和监督者,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中统筹谋划;二是要以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准绳,进一步落实责任内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本单位、本学院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落实责任制的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健全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述职述廉、督促检查和考核等制度;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保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要强化对责任制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并实行跟踪督促整改,将考核结果送组织部门备案并存入领导干部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政绩评定、考核使用、评选评优的重要依据,列入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陈书记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政治任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定要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发布时间: 2013-06-20  | 通讯员: 纪委办 )  | 责任编辑:  | 浏览次数: 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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