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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校荣获“2001-2005年江苏省省级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校在“四五”普法工作期间进一步加大了普法工作力度,各级干部认真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也得到明显提高。目前,我校已逐步形成了与学校改革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层次合理、内容完备的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由于工作成绩较为突出,根据苏委工[2006]27号文件决定,授予我校获“2001——2005年省级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医药法学教研室主任田侃老师获“十佳”法制宣传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06-09-05  | 通讯员: 薛洪汇 )  | 责任编辑:  | 浏览次数: 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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