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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巡察组全面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2日至12月3日,党委2个巡察组分别对审计处、人力资源处、“双一流”建设处(质量评估处)和体育部直属党支部4家单位开展了“四风”问题专项巡察。12月30日,校党委书记程纯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

近日,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传达常委会会议精神,并对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明确要求。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玉清,党办、纪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出席巡察情况反馈会并讲话。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全面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最严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紧盯重点问题、紧盯时序进度、紧盯质量效果,对照标准逐个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整改、条条有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志针对被巡察单位的具体情况,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将认真对待党委巡察发现的问题,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按照巡察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须在反馈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并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发布时间: 2022-01-05  | 通讯员: 纪委办、巡察办 )  | 责任编辑: 周璐  | 浏览次数: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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