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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巡察组全面反馈巡察情况

按照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12月7日,党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团委、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6家单位开展了巡察。1月3日,校党委书记程纯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并讲话。近日,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传达常委会精神,并对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高度重视反馈意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委常委会精神,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细落实整改工作,既要通过整改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效取信于师生,又要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为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学校将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严肃处理巡察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整治“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等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抓好整改,使整改得到师生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致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深化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反馈意见,迅速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确保责任分解到位、措施制定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应在反馈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2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校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发布时间: 2020-01-11  | 通讯员: 纪委办、巡察办 )  | 责任编辑: 周璐  | 浏览次数: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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