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伦理委员会成立暨首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6-09-10 通讯员: (科学技术处) 责任编辑:周杨浏览次数:10

9月9日下午,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伦理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仙林校区临床研究院会议室召开。校科学技术处副处长卞勇,第一届教育伦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伦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参会,会议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李国春教授主持。

会议现场

会上,卞勇宣读学校成立教育伦理委员会的通知,并为首届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委员会由来自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的9名专家组成,学科领域涵盖教育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法学等。经学校研究,文庠任主任委员,柏亚妹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挂靠校科学技术处,设办公室及兼职秘书,负责日常工作。

李国春代表筹备组介绍委员会成立背景与筹备情况。会议明确,教育伦理委员会是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依照伦理准则、法律法规与教育专业标准,开展教育活动伦理审查、咨询与监督,维护教育活动相关人员尊严、权益、公平与安全,规范教育研究与决策。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伦理委员会章程(试行)》。

首任主任委员文庠作表态发言。她表示,全体委员将不负学校信任,恪守“尊严、权利、安全、福祉”原则,依规履职。委员会将以保障师生权益、防范和化解伦理风险、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探索契合中医药院校特点的教育伦理治理模式,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与教育国际化提供坚实的伦理支撑。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南京中医药大学在教育伦理治理体系建设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将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为我校教师开展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提供重要支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