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学历教育管理,调动办学单位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10月15日下午,我校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工作征求意见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赵霞出席会议。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处、校长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继续教育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以及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由继教处处长朱华旭主持。
会议现场
会上,继教处副处长魏琦介绍了《办法》修订的背景和原因,汇报了《办法》实施一年多来我校非学历教育工作的发展成效,系统分析了在推进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办法》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与会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对《办法》修订稿进行充分讨论,并结合本部门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赵霞对规范推进非学历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她指出,非学历教育是学校发挥中医药专业特色优势服务社会发展与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针对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及时修订管理办法,既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防范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发办学活力、扩大学校品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她强调,各办学单位要紧扣“助力学校‘双高’建设、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重要目标,在严守合规办学底线的基础上,统筹推进资源整合与特色打造,全力培育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非学历教育品牌,推动我校非学历教育可持续性发展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