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春季学期“广播台每月之星”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通讯员: (杏雨网) 责任编辑:浏览次数:275

各台员:

为进一步激发杏林之声广播台(下称“广播台”)台员活力,充分发挥广播台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作用,挖掘专业以外的巨大潜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杏林之声广播台优秀台员和每月之星奖励评选办法》,现开展2023年度春季学期 “广播台每月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广播台每月之星不多于10名

二、参评条件与奖励标准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23年春季学期内,在广播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台员。

2.获表彰台员将获得“广播台每月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有关要求及评选流程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着力树立优秀典型。

2.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参评对象的民主评议工作(候选人须经部门1/2以上台员同意推荐),每部门可推荐1-3名候选人,台务委员会可推荐1-2名候选人,截止时间:5月31日17:00。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台长徐婧宜联系。

杏林之声广播台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