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播台每月之星”(4月、5月)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4 通讯员: (广播台团支部) 责任编辑:浏览次数:992

各台员、团员:

为进一步激发广播台台员活力,充分发挥广播台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作用,挖掘专业以外的巨大潜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开展2021年度“广播台每月之星”(4月、5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每月之星不多于10名,其中普通台员比例不少于80%。

二、参评条件与奖励标准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21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在广播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台员。

2、获表彰台员将获得“广播台每月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着力树立优秀典型。

2、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参评对象的初评和推荐工作,每部门可推荐1-2名候选人,主席团可推荐1名候选人,截止时间:6月28日,待主席团商指导教师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至少在台内公示三天。

3、获表彰台员需提供生活照一张,自我介绍一段(200字以内)用于台内宣传。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综合事务部联系,联系人:蒋明萱。



广播台团支部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