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实施“导师团计划”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6-02-25 通讯员: () 责任编辑:浏览次数:169

天津大学推出“研究生招生导师团计划”,实行“团队主导、院系服务、学校统筹”的管理模式,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

健全招生动态调节机制。为导师团额外配置招生计划,建立“生源质量奖励的动态调整体系”,将20%的博士招生计划和10%的硕士招生计划作为动态调整数,用于支持导师团计划招生。成立由研究生院、人事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及人文社科处等部门组成的招生计划分配工作小组,对团队科研实力、绩效表现等指标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团队,直接划拨招生计划。严格遴选导师团队,要求入选导师团队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适合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重点支持跨学科、跨学院组建交叉学科的导师团队,围绕在研重大科研项目组成的导师团队,40岁以下优秀青年导师团队等。

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鼓励导师团队通过举办讲座沙龙、赴重点高校宣讲、委托同行推荐、开放实验室或课题项目参与、课题组内师生推荐等多种方式,接收外校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或普通招考博士生。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评审过程中着重考量团队开展招生宣传的思路、分工和预期成果,将更多的优质办学资源向科研实力强、学科融合度高、特色鲜明的导师团队倾斜。鼓励导师全过程参与招生,增进导师和学生的相互了解,实现导师学生之间双向选择,建立和谐的导学关系。

完善招生支持服务机制。实施导师团队联络人制度,每个导师团队专门配备一名联络员,与研究生院形成联络网,方便信息传递。开展招生培训,编制下发《导师团组织招生宣传的渠道、方式汇总》《导师团计划工作时间进程表》等招生材料,立体式呈现招生宣传策略,促使导师团管理工作专业化。发动研究生招生志愿者协会的200多名学生通过网络、新媒体平台发布导师团招生信息,深度推介宣传导师团队实力,吸引校外生源注。调动导师内生动力,激发导师深度参与研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