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着力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15-08-28 通讯员: () 责任编辑:浏览次数:145

北京师范大学不断强化本科教学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完善多主体参与、立体化的本科教学质量内部监控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落实领导干部责任,深入一线开展听课与巡视。出台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明确党政一把手是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规定学校、部院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专题会议。要求领导干部日常进行听课与教学巡视,校领导定期进行教学巡视与巡考,实施“集体巡视与听课制度”。一年半以来,全校领导干部共有200余人听课569门次、862节,在信息门户上发布教学巡视与听课情况通报24篇,相关信息浏览量达17600余人次。

发挥教学专家作用,提供教学改进指导意见。修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发挥专家优势,对本科教学与管理全过程进行检查、评价,为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督导团采取随机听课与专项听课相结合,教学巡视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及与院系共建等工作模式,开展“新生研讨课”、“绪论课”、“实验课”以及小学期教学情况调研,重点关注学生评教得分较高和较低的课程。2014学年听课1300余门次,2500余节次,覆盖开课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督导团与院系专家共同组成专家组,定期开展课程考核管理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定期编发《督导简报》《督导工作专题报告》等,反馈督导意见,督促院系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鼓励全体师生参与,吸纳学生评教意见。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包括学生对课堂教学的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以及教师自评三部分。鼓励学生对教学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要求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进行自我评价和总结改进。过程性评价全学期开放,教师可随时上网查看学生留言,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和学习需求。终结性评价为教师总结教学经验,反思和改进教学提供重要参考。2014学年,全校本科生参评率82.2%,网上评教收集建议50余万条。

重视任课教师激励,完善教学奖励体系。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教师投入本科教学建设和改革的激励政策,将本科教学质量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教师绩效考核和津贴分配体系。出台《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试行)》,将优秀本科新生导师、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佳教师”、大学生科研与创新创业训练优秀项目指导教师等均纳入业绩奖励范围。2014年,有205人次和集体因教学改革、团队建设成绩突出获得各级本科教学奖励。

加强开课院系考核,考核结果与资源分配挂钩。定期公布院系本科教学质量和就业质量分析报告,根据质量分析报告和工作成效对院系进行奖励及经费调整,形成本科招生、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良性互动。以各院系承担公共课程数量和在籍本科生数量为基础,引入教授上讲台比例、招生质量、教改项目和奖励、学生评教、教学事故等五项调控系数,测算形成本科教学业绩奖励方案。2014年,学校将本科教学业绩津贴增至4300余万元,由院系根据教师教学业绩进行发放,强化质量意识,提高院系和教师对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