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启动第二轮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6]11号)精神,江苏省教育厅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确定了新一轮高等学校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结果的通知》(苏教高[2006]14号),我校护理学专业成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建设点。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