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和第一轮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全面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5-12-12 通讯员:元慧颖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周杨浏览次数:10

根据校党委巡察工作安排,12月8日至12月12日,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召开会议,向研究生党委,卫生经济管理学院党委,翰林学院党委,泰州校区党总支,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党总支,鼓楼临床医学院党总支,继续教育处、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等7个被巡察单位全面反馈巡察情况;第一轮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分别向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第二附属医院党委,国有资产管理处(与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党支部,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等3个单位反馈专项督查情况。部分被巡察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出席相关会议。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2025年10月至11月,第四届党委开展了第三轮对7个二级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同步对第四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11月11日,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各巡察组和专项督查组工作情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拟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判和点评指导,对巡察和专项督查报告提出修改完善意见。11月12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巡察和专项督查情况综合报告,校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乔学斌对巡察发现的重点人重点事逐一进行点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切实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与谋划“十五五”发展结合起来,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补短板强弱项、改进提升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真正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单位和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指出自接受上届党委巡察以来,相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坚持党的领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各自职能职责,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有的推进深化改革体制机制不够有力,有的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的能力还有欠缺,有的班子落实重要事项决策制度不够规范,有的履行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不够到位。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

专项督查组分别向被督查单位反馈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指出被督查单位通过近一年的巡察整改,推动解决以往存在的大量具体问题,也进一步梳理明确前进方向、改革路径,推动事业快速发展,但面对改革发展中的“硬骨头”“深水区”,整改还不够深入彻底,长效机制还未健全,整改成效还不够系统全面。督查组建议被督查单位党组织持续落实整改任务,针对督查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切实推动问题清仓见底。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校党委书记在常委会专题听取巡察和专项督查综合情况时的讲话精神。被巡察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责定位提出明确整改要求,指出党组织要将抓巡察整改作为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凝心聚力破解难点堵点、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坚决摈弃“过关”心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被巡察和督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单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认领,持续推动单位事业向更高层次迈进,向校党委和师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按照巡察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将在反馈后15日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1个月内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分别在3个月、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同时做好巡察反馈情况和整改情况在党内通报和向校内公开,主动接受广大干部师生群众的监督。被督查单位将在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后提交整改办结报告。巡察机构将把巡察和专项督查成果全面移交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党委组织部,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重要问题及巡察建议书,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持续推动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